山东省临沂至枣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

  • 发布日期:2009-05-12 10:3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北京市海淀区
  • 浏览次数506
详细说明
山东省临沂至枣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
投资金额:351000万元
所属地区:山东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山东省临沂至枣庄高速公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运[2008]2383号核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拟建临沂至枣庄高速公路位于山东省南部,东起临沂市罗庄区徐家林附近,连接京沪高速公路,经临沂市罗庄区、苍山县,枣庄市峄城区、薛城区,
至路线终点京福高速公路,全长约88.633km。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速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8米。计划工期36个月,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工程施工共分为六个合同段,监理服务共分为七个合同段(其中第七合同段为总监代表处)。具体合同段划分见下表:
监理合同段划分表
监理合同段 监理服务范围
第一合同段 施工第一合同段K2+680~K11+800
第二合同段 施工第二合同段K11+800~K27+960
第三合同段 施工第三合同段K27+960~K44+389
第四合同段 施工第四合同段K44+389~K60+550
第五合同段 施工第五合同段K60+550~K77+250
第六合同段 施工第六合同段K77+250~K91+313
第七合同段 全线监理及施工合同段K2+680~K91+313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业绩要求
工程施工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04-2008)内完成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不少于30公里,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服务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工程施工申请人可就施工合同段中的1~2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监理服务申请人可就上述监理服务合同段中的1~2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具有投资关联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工程施工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监理服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9年5月14日至2009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施工合同段申请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单位:中国京能电力招标中心
报名联系人:高博    苏华
手机:13641225422
电话:010——86731079   
电话: 010——81881204
地址:北京朝阳区永安东里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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