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路局物资(应急发电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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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8 15:19:33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跨省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000433
按照北京铁路局2009年更新改造计划,对运输生产用应急发电机组由北京铁路局专项物资设备采购站统一组织招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北京铁路局更新改造计划》;
3.《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4.《北京铁路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京铁企管[2009]84号)
二、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合格投标人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经验的生产商及其代理商;
2.投标设备须具有省部级产品认证证书及型式试验报告;
3.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
5.投标人2007和2008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6.具体合格投标人条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招标范围及物资分包情况:
本次招标物资为应急发电机组计155台(共有七种型号),详见附表。
五、招标工作日程安排
2.发售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2000)整,投标人一律以汇款方式购买(购标书时交验),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申请表(见附表)、经办人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原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其它证明产品合法性的证明文件原件,以确认符合资质要求。
(3)发售时间:2009年 5月 12 日-5月16日8:30- 17:00时。
4.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务必于2009年 6月 2 日13:00-14:00时 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按弃标处理。
5.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于2009年 6月 2 日14:00时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供投标保证金(A01包叁万元、A02包陆万元、A03包陆万元),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在2009年5 月 28 日15:00时前办理完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交招标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大井东里1号院丰物大厦510室
邮编:100071
联系人:黄 钰 高玉冰
手 机:13520192386
电 话:010 63850981 传 真:010 63860819
邮 箱:zbcg1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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