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09-05-05 16:53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北京市西城区
  • 浏览次数250
详细说明

珲春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联系人:张岩 
联系电话:010-58681430  13240033618
联系传真:010-58681403  联系信箱:zhangyanzbcg@126.com
 
招标编号:0701-094010150045
开标时间:2009-05-25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受委托,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东3区(1)、城东3区(2)、城东4区、城南2区、城中2区小区内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城东3区(1)、城东3区(2)、城东4区、城南2区、城中2区小区内基础设施给水工程    
第二标段:城东3区(1)、城东3区(2)、城东4区、城南2区、城中2区小区内基础设施排水工程     
第三标段:城东3区(1)、城东3区(2)、城东4区、城南2区、城中2区小区内基础设施供热工程      
第四标段:城东3区(1)、城东3区(2)、城东4区、城南2区、城中2区小区内基础设施供电工程
第五标段:城东3区(1)、城东3区(2)、城东4区、城南2区、城中2区小区内基础设施道路工程     
第六标段:城东3区(1)、城东3区(2)、城东4区、城南2区、城中2区小区公建工程
2.2招标范围:包括给水、排水、供热、供电、道路、公建等工程内容。
2.3投标人可以参加多个标段投标,可以中标多个标段,但不同标段需用不同的项目经理及管理班子。
2.4工程建设地点:珲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二、三、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第六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投标人近3年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三级及以上(与企业资质等级相适应)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资质证书;具有3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5月5日至 2009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购买招标文件。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5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 5 月 25 日09时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每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张岩 
联系电话:010-58681430  13240033618
联系传真:010-58681403  联系信箱:zhangyanzb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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