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内蒙古辉腾锡勒2#(库伦)扩建200MW风电场工程风电机基础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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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华电内蒙古辉腾锡勒2#(库伦)扩建200MW风电场工程招标已由内蒙古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
1、本次施工招标工程内容如下:
风电机基础30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
二、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建造师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资格证书(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注册证明),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单位。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29日至2009年5月3日(节假日不休息)11: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行设计);
(5)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授权人必须为拟派往本次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原件提供两份,经办人须持身份证);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注册证明);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8)近三年(2006年—2008年,下同)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业绩、信誉方面的资料;
(9)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上述复印件和业绩资料均须加盖公章。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审查时需提供上述(1)—(7)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投标。
注:
1、严格执行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
2、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及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诚信状况证明。
3、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联系人:刘 阳 宋郸
手 机:13146464996
电 话:010-63850981 63860819
传 真:010-63860819
邮 箱:zhaobiao_caigo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