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投诉客服:0571-6500-5028 (处理淘宝网退款投诉、店铺管理、商品发布、信用评价等)(全天24小时服务)
卖家拒按承诺使用支付宝:发布商品时同意使用支付宝,成交后拒绝使用。情节恶劣。即为“卖家拒绝履行支付宝交易”。
如何投诉:卖家宝贝页面是支持支付宝的,在交易过程中却不同意使用,您可以在“我的淘宝-我是买家-已买到的宝贝”里发起卖家拒绝履行支付宝的投诉,并提供聊天记录等凭证,我们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处理的。
如何申诉:如果投诉正在处理中,您可以在“投诉/举报管理”中提供凭证申诉。
如果投诉已做出处罚,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登录淘宝网后在客服中心留言给我们申诉。
致投诉方:您可以提供对您有利的凭证来进行投诉,并且写明您的投诉理由,提供相应的凭证来证实自己投诉的内容,比如旺旺的聊天记录等内容。如果您投诉类型错了,也请您及时联系我们,以便在投诉期内帮您更改正确的类型。该投诉我们将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结果。
致被投诉方:您的申诉和提供的凭证将作为判断事实的依据,请您按如下的选项来进行下一步的申诉:
如果仍然希望通过支付宝买家交易,请马上和买家联系;
如果您不想出售给买家该宝贝,请您说明合理的理由,或者提供相应的截图证明。
如果您的商品发布并不是支持使用支付宝,但是买家要求使用,也请您在投诉申诉中说明。如果买家投诉类型错了,也请您及时联系我们,以便核实情况。
处罚细则:
如果买、卖双方协商成功,投诉作“撤销”处理。
如果商品原本支持支付宝的,但是卖家因为种种借口拒绝使用支付宝(例如:支付宝麻烦;希望资金周转快等等借口),投诉作“永久公示警告”处理,并且限制出价和发布商品的权限1个月。
如果商品原本不支持支付宝,但是通过买、卖双方协商后,卖家同意使用支付宝,但是最终卖家反悔,要求维持不用支付宝,投诉作“永久公示警告”处理,并且限制出价和发布商品的权限1个月。
如果商品原本支持支付宝,但买、卖双方在是否使用支付宝上有争议,卖家最终还是同意使用支付宝的,投诉作“撤销”处理。
如果商品原本就不支持支付宝,投诉作“撤销”处理。